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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配电设施改造人命关天

供电局说没有许可证的不得施工
1998-09-25 来源:生活时报 唐松寒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北京市住宅配电设施改造指挥部授权北京供电局,对承担住宅配电设施改造的施工队伍要严格资审和进行电气安装工程的验收。

权威人士说,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关系到人员、设备的安全,必须纳入法制化管理,严格统一技术要求,工程的技术、施工和验收,都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要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

产权属供电部门的电表、电表箱、接户线等设施的改造只能由供电部门所属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首批有资格承担住房产权单位设施改造的队伍是由北京供电局颁发甲种施工许可证的49家电力施工企业,没有施工许可证,不能承担住宅配电设施改造施工。允许产权单位自身挖掘潜力,组织内部电工队伍承担本单位住宅配电设施改造施工,但必须到所在区(县)供电局办理乙种施工许可证。

所有住宅配电设施改造标准和工程质量,北京供电局都将按照《北京地区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电气安装验收暂行规定》予以验收,凡施工质量没有保证的,不予验收,不能实施一户一表,原先的总表也不能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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